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(2018年1月1日实施)
2018-01-08
第1条【法律依据】为提高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化水平,保证学历学位认证的科学性、准确性、连续性和权威性,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章的规定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(简称“留服中心”)特制定本评估办法(简称“本办法”)。
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(2009年-2017年)
2009-12-30
(2009年12月30日)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提高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(简称“学历认证”)的专业化水平,保证学历认证的科学性、准确性、连续性和权威性,依据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(“中国”)法律、法规和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,特制定本评估程序和标准(简称“本标准”)。
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(试行)之附则(2009...
2018-01-18
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》已修订为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》,并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。
2018-12-20
第一条 为规范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失信行为,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,特制定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失信公示办法(以下简称“本办法”)。
关于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涉假行为的处理办法(试行)
2016-12-13
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在受理各类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(以下简称“学历认证”)申请中对申请者涉假行为的认定与处理,确保各项服务工作公平、公正,参照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